返回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
English 简体中文
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在线订购 客户留言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
承昌欢迎您!今天是2024年11月19日
 
行业动态
公司新闻
公司公告
产品新闻
 
 
 

 
当前位置:公司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
上海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税收优惠
添加日期:2011-04-22   编辑:   来源:   阅读次数:3054
   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4月7日在其网站发布《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增值税税收优惠》通知。通知称,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,促进科技进步,经国务院批准,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,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。上述所指的设备,主要包含为科学研究、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、装置和器械。上海印刷科研机构可关注此信息。
 
 
  根据通知,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:1.《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》(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)规定的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机构。2.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(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)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。
 
上一条:我国将打造新闻出版业“航母” 鼓励兼并重组         下一条:进口纸浆涨价 济南印刷厂压力倍增
关闭窗口】【打印本页】【收藏此页
Copyright©2011 东莞市承昌印刷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 粤ICP备19080440号   网站管理     技术支持:东莞网络公司  
地址: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民营工业区民营路13号     电话:0769-85491688、85358525     传真:0769-85358526     E-mail:kcprint@changan.net